罗某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准备贷点款好在春节过后和同学合伙做服装生意,因贷款需要抵押,一直未能如愿。2月5日,其在路边电线杆上看到一则“低息贷款”的牛皮癣小广告,上面写明5万元以下无需抵押或担保,涉世未深的罗某即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唐鲲鹏自称某信贷公司的“刘经理”,并表示可为罗某贷款5万元,但需先行支付一个月的利息。罗某信以为真,遂根据唐鲲鹏提供的银行账号,按1万元月缴纳100元“利息”的标准向唐鲲鹏打款500元钱。
半小时后唐鲲鹏来电表示钱已收到,相约下午3时到香洲广场见面并将5万元交到她手中,同时提出为证明其还款能力,需要再次提供10%的“保证金”,并承诺日后会从贷款中剔除这笔钱。这时罗某虽有些犹豫,但是想到下午就能拿到钱,且都已经打了500元“利息”,还是很快通过ATM机把5000元现金汇了出去。
当天下午,罗某如约来到香洲广场,却迟迟没见对方到来。如梦初醒的罗某立即拨打对方电话,却显示已关机,遂立即报警。经过慎密侦查,警方与2月8日将唐鲲鹏在其出租屋内抓获。据其交代,除了此次诈骗外,唐鲲鹏还以类似诈骗手法骗取另外2名市民“保证金”、“诚信金”共计6100元。
随着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一些贷款公司打出的“个人无息贷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街头小广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来。骗子利用部分人急于用钱的心理,以“无息、无抵押、无担保”为诱饵,使其上钩。其实手段并不高明,但是广告中的条件很诱人,对一些急需资金、从银行处无法贷款的市民来说,绝对称得上是“雪中送炭”。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随意相信未经正规渠道发布的各类“贷款”信息,此类广告都是在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和信用卡套现等违规行为,广告中宣称的无担保、无抵押、无条件快速发放短期贷款,并不符合银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和放贷要求,基本上属于私人高息放贷或者诈骗行为。广大群众千万要提高警惕,在需要贷款的时候还是要选择银行或正规的金融机构,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谭才兴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