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下午5时许,阿来的妻子在阿力的菜地里摘了一把葱。阿力发现后,怒气冲冲地找到阿来家,和他理论。偷摘了葱的阿来不仅不道歉,反而指责阿力侵占了他家的菜地。“我家菜地上种的葱,我为什么不能摘?”阿来说完就拿着锄头去了阿力家的菜地。他把菜都挖起来,毁坏了菜地。阿力见状又与阿来发生了争吵,几句不合,两人发生了打斗。气愤的阿力拿起了平时用来割韭菜的刀,刺伤了阿来的下体。
2013年3月18日,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将此案移送天元区检察院。该院为阿力办理了取保候审。经鉴定,阿来受轻伤。
据民警了解,引发第二次争执的菜地,并不归属于任何一方,是一块公共用地。为了这块地,声称是自家菜地的阿来,被刺伤下体受轻伤。一时冲动保卫菜地的阿力则面临检察机关的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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