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脑”促改进
严格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的立法精神,牢固树立强化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并重、强化实体和程序并重、强化严格执法与依法监督并重的执法理念,确保刑诉法全面正确实施。同时,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少用慎用逮捕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此外,还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不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1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4人,均被办案单位采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用心”尽责任
在案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仍然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严格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近几年,无一例被公安机关提请复核、复议案件,案件准确率达100%。
“用功”攻难关
通过与林业检察室合署办公,在仅有两个人的情况下,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困难,经常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近两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53件355人,办理案件数创该院历史之最;还经常组织干警讨论、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应对新问题、新形势。
“用情”化矛盾
侦查监督部门干警用爱心和信心对待受害人。在办案过程中,用爱心抚慰案件受害人受伤的情感和心灵,以减少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甚至是社会的对立和仇恨;通过积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使案件中的受害人树立起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同时,用情感化犯罪嫌疑人。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过失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和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真诚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受害人最后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这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近年来,该院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7件17人,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无一例涉检上访。
来源:红网
作者:过翠芳 陈坚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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