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参加对象,为已满16周岁未满65周岁的所有女职工(包括退休女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疾病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等)。凡是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这6种疾病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均可在3月1日—4月30日期间缴纳10元/人/年的互助金后,获得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如果患者同时参加了株洲市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其住院发生的费用仍可按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标准获得补助金。
特别需要留意的是,患者需在确诊20日内提出申请补助,办理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株洲市第一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参加单位印章;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首次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公章的血液检验、病理切片报告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收费明细、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和首次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参加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陈建智 刘萍 刘清丰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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