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2:40,株洲荷塘交警大队民警在荷塘区红旗路至天鹅花园路段时,发现前方驶来的一辆湘BY158**牌照的的士里面黑压压的一片,而驾驶员还特意紧贴交警所在位置的另一边走。“第一感觉告诉我有问题。”交警凭着职业敏感立刻示意的士靠边停车。
交警打开车门一看,车内一起装了7人,后排满满的挤了5个人。“这么多人也敢装,不怕出事?”交警质问驾驶员,“他们都是我的熟人,所以……”驾驶员话还没讲完,交警已经闻到了酒味。“喝了酒?”这下驾驶员低头不语,并要乘客们赶快换乘。
经过酒精检测,驾驶员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显示为5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交警输入该车的车牌给驾驶员开罚单时,发现警务通上显示的车辆信息不符合,同时发现该车所粘贴的保险标志也和车辆不符合。
驾驶员王某因想多赚点钱,就买来下线的士,又弄来一块车牌大胆的用上,“我以为这样是查不出的,就大胆的用上。”王某表示自己也是鬼迷心窍,一心只想赚钱就套牌又用其他车的保险标志。
据交警介绍,王某的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是对乘客不负责,也会带来安全隐患。最终王某因酒后驾车、营运车辆超载、套牌、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被罚12500元,车辆被扣留,驾驶证要回炉学习。
在此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尤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不要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也不要想着歪道赚钱,否则得不偿失;市民如果发现“黑的士”可以拨打122进行投诉。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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