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站3月7日讯(分站记者 张兴莎 赵鹏 通讯员 宋玉)一群农民工拿着借条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维权,却被告知无法正常起诉;而另一波农民工事先与所在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律师帮助下,成功拿到工资。近日,长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多起农民工讨薪投诉,律师在受理过程中发现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未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清楚对方资质等,遭遇讨薪难。律师提醒,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为免误入讨薪“囧途”,秋后算账不如事先预防。
案例一:证据充足,等待3个月终讨薪成功
“厂子被封,法人代表一直没露面,你们能帮我们拿到工资吗?”去年12月初,来自北山镇的五名农民工来到法律援助大厅称,厂里欠着他们好几个月的工资没发。
律师通过询问得知,该企业是因资金周转问题负债累累,共有近40名员工被拖欠15万余元工钱。好在工人们能提供和企业劳动关系的文字凭证,工资条上也记录了每人被拖欠的工钱,且公司还有部分没收回的外债。农民工若提起诉讼,能拿到工资的可能性比较大。
经沟通,该公司将部分外债款补偿给部分农民工。经今年的两次开庭,其中19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并当庭与对方达成调解,其他工人的案件也正在审理当中。
案例二:凭欠条讨薪,因证据不足无法起诉
“包工头跑了,怎么才能拿到工钱?”3日上午,又有几名农民工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欠条来到法律援助大厅咨询讨薪。“还有其他证据没?”律师一问,几个农民工当场就懵了,“不是凭欠条就能拿到钱吗,有的连欠条都没有。”
“这张欠条不能作为证据,有没有其他文字合同或凭证?”律师再次询问,但几名农民工拿不出,甚至连要起诉的公司全称都记不准确,他们不得不重新回去收集证据。“已拖欠好几个月了,这一来二回大半年都干不了活。”农民工陈师傅忧心忡忡地说。
提醒:提前签劳动合同,尽量阶段性算工资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告诉记者,年前每天都有一两批农民工来咨询讨薪,但成功的案例并不多。一方面,一些农民工在务工前只是和包工头口头约定,没书面证明;另一方面,工地用人临时性强,常出现农民工弄不清公司全称或不知道老板是谁的情况,起诉很困难。
律师提醒,农民工务工前首先要准确记住公司名称及理清人事关系;务工前尽量和包工头或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若只能达成口头协议,也尽量要以录音的方式留下证据;尽量阶段性结算工资,即便后期拖欠也能减少一定损失;务必留下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即便是一套工装、一个工牌都可成为日后的事实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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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维权“四步曲”
1.一般情况下,最方便快捷的方式是向当地政府或司法所寻求调解;
2.如果调解未果,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
3.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4.若农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仲裁不予受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方需准备诉讼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但诉讼期耗时较长,一般要花费数月时间。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赵鹏 宋玉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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