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司机陈某是常德鼎城区人,中午同朋友吃饱喝足后,驱车从湘潭开往常德。一开始,车辆由滴酒未沾的陈某同行朋友蔡某驾驶,当车辆行驶至太子庙服务区时,蔡某因为疲倦,而陈某自恃已经解酒,于是二人一合计,车辆转由陈某驾驶,一路狂奔几十公里至德山收费站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了解其基本情况后,民警将陈某带往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以查明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民警提醒到,酒驾行为严重无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新交规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而酒后驾驶分两种:一是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二是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陈畅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