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站3月20日讯(分站记者 刘花 通讯员 郭樱)近日,记者从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韶山市将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此次调整标准从今年元月1日起实行。调整之后,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720元。
今年,韶山市财政增加110万元用于此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这是继试点以来,韶山市人民政府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又一重大举措。此举为实现“两个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将进一步提高。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花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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