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岳阳市对13个县市区、88个市直和中央、省驻岳单位的停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全市已审批的51个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省政府核定存在问题的8个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下发了全面整改通知。计划今年5月底完成清理工作。目前,8个项目中,6个项目已停建,2个项目已责令其项目责任单位按审批权限到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但是,当前清理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据初步统计,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超标30%以上的有19家,其中超标在50%以上的有17家,还没有完全腾退到位。个别市、区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严重超标,有的县直单位超标60%以上,个别甚至超标400%以上,有的基本没有整改。鉴于此类问题的存在,相关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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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超标30%-50%可继续使用
为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力度,岳阳市下发了关于《岳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处置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理范围】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范围为副处级以上机关单位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县市区办公用房清理参照市直同步进行,由各地自行组织。
【政策界限】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能占用一处办公用房。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超过两百人的取下限)。市级正职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级副职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6平方米。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30%-50%的,可暂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50%以上的必须立即整改。立项批复明确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一并建设的,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行政办公用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可继续使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原则上应清退,确实有困难的,实行有偿使用;其他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必须清退。非独立配置的食堂、车库、人防、警卫用房的面积不计入办公用房。政务服务中心、信访部门接访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窗口用房属于业务用房。按纯粹业务用房标准建设、明确规定不包括办公用房的(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公用房)为技术业务用房。
【清理办法】摸底:分单位摸清、摸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业务用房面积。腾退:按照“整合使用、便于调剂”的原则,对必须腾退的办公用房按栋次、楼层集中腾退。调剂:按照“分档调剂、统筹安排、便于使用”的原则进行调剂使用。接管: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后原单位腾出的旧房、闲置的办公用房、腾退后调剂剩余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交由市财政局行资处接管。处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有效使用、盘活存量、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行政划拨、有偿使用、协议转让、公开拍卖、注入融资等办法交由市财政局行资处进行处置。
马上评论:清理超标办公用房领导带头是关键
岳阳市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卓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市、区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严重超标,有的县直单位超标60%以上,个别甚至超标400%以上,有的基本没有整改。办公用房超标,是显形的腐败,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
众所周知,政策再好,若执行不力,就仍是“白搭”。而在政策的执行上,领导干部无疑扮演着关键角色,其一言一行都决定着政策能否真正实施,影响着党在群众心中的分量,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区那些主要领导同志既要放下架子、做出样子,说到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让制度建设形成威慑力,不正之风就会无所遁形;又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来源:红网
作者:徐璐 郝素仙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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