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毒贩邓某专程驱车去广东购买冰毒12.4公斤,为逃避责任,邓某联系上在广东打工的老乡黄某,让其乘坐大巴车把包裹带到郴州后与他联系,并承诺事成后有4000元报酬。邓某一再叮嘱黄某“不要看包里是什么,看了对自己没好处”。黄某清楚这个老乡曾经因为贩卖运输毒品罪进过监狱,但是想到仅仅跑跑腿就能办成事,且有利可图,黄某毅然答应了。
2月23日凌晨一到郴州,黄某就按照此前约定与邓某衔接,后邓某和欲购买毒品的王某联系,三人一同赶去租住屋内验货。之后王某(已另案处理)将所有冰毒分装成14包,放了几包到手提带里,其余的冰毒则藏进衣柜,三人准备离开房间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出冰毒12402克。
检方称,犯罪嫌疑人邓某、黄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仍进行贩卖、运输,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批准逮捕。
检方提醒,毒品犯罪历来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是犯罪行为,最高刑可以被判处死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白捡的便宜。万不可因贪图一时利益而铤而走险。若遇到携带一点“小包裹”就可以获得不同寻常的高额回报时,要格外警惕,问清楚包裹里到底装有什么物品,否则“生财路”也有可能会触犯法律。必要时向警方报警,以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来源:红网
作者:邓方方 夏橙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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