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原工残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补发,4月底将全部发放到位,资兴市有企业退休人员12760人受益。
来源:红网
作者:李芹微 张毅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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