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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内设赌场 蓝山一男子获刑6月罚10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守成 谢裕江 编辑:胡弋 2014-04-23 0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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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4月23日讯(通讯员 李守成 谢裕江)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检查,四男子合伙在住宅房内开设赌场,采用“大吃小”的赌博方式聚众进行赌博,从中抽取“水子钱”进行盈利,最终难逃法网。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4月5日以来,被告人李某伙同雷某、成某、曾某(均已判刑)等人在蓝山县塔峰镇边贸市场李某某住宅内开设赌场,采用“大吃小”的赌博方式聚众进行赌博,从中抽取“水子钱”进行盈利。其中,被告人李某某分得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在本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
  
  蓝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曾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能积极退出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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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守成 谢裕江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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