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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租屋内吸毒 男子领刑又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玲 编辑:王娉娉 2014-04-24 16: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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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4月24日讯(通讯员 陈小玲)4月22日,湖南株洲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肖某在株洲县砖桥乡某酒家租了一个房间供自己长期居住,其本人没有正当职业,就是在街上打打牌,玩网游度日。3月19日,肖某打完麻将回家,在路上遇到朋友曾某、吴某、萧某,在一起回家的路上,肖某问曾某是否有毒品可供吸食。吴某说自己的有,于是一起相约至肖某的出租房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吸壶,锡箔纸一起吸毒。

  吸毒后几人异常兴奋,邀约一起出去网吧玩游戏,于是驾驶吴某的红色雪佛兰车到了株洲县淦田街上,三人精神恍惚,语无伦次地在街边打闹,正巧遇上出门巡逻的派出所民警。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这几名男子胡言乱语,精神恍惚,遂对其进行尿检,结果全部呈现阳性。在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人肖某容留他人吸毒,对其他人均作出行政处罚。
  
  考虑案发后肖某主动认罪,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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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小玲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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