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下午2点左右,杨某到家对面的公共厕所方便一下,她推开其中一个厕所门发现有个男子,便赶紧走开进了隔壁厕所。等她方便完,她发现男子没冲厕所,便劝男子要文明一点。男子称,公共厕所又不是杨某家的,没有权利管。
杨某说,当时她一听火气就上来了。她家就住在对面,如果不冲厕所会有很大的味道。杨某就和男子对骂起来。
发生口角后,男子非常激动,和杨某扭打起来,甚至将杨某家纱窗门踢坏了。杨某气不过就打电话给弟弟,说和人吵架了,要他过来一趟。
杨某弟弟称,当时他接到姐姐电话,姐姐一直在电话里哭,就赶紧赶到了姐姐家。赶到现场后,杨某弟弟看到姐姐一边哭一边和一名约50岁的男子吵。气愤的他就冲上前打了男子的胸部和脸部几拳。男子当时就流了鼻血,杨某弟弟被人拉开,随后离开了现场。
杨某丈夫见此情景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男子被警车送往医院。
杨某弟弟于2014年3月5日投案自首。经鉴定,被打伤男子左侧第7、8根肋骨骨折,所受伤为轻伤。杨某弟弟赔偿该名男子5万2千元,取得其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编辑:王娉娉 实习编辑 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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