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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七旬老人受骗十三年 法律援助终还公道

来源:红网 作者:龙伟 编辑:胡弋 2014-05-08 1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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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徐大签下协议,同意退还土地

  

  补办土地承包证

  红网保靖站5月8日讯(通讯员 龙伟)“作为一个基层司法员,能学以致用,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做点事实做点好事,能在最基层用自己学到的东西,维护社会的这个公平正义,特别是维护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我有种充实的存在感,心里特别欣慰。”5月6日,保靖县清水坪司法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
  
  今年4月20日,清水坪镇还下着小雨,一大早,一个撑着破伞的老妇人,战战兢兢的走进清水坪司法所办公室,“同志,我可以申请个免费的法律援助不?”一位清水坪镇魏家村人78岁老人的李花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诉说起事情的经过。
  
  老人名叫李花,今年78岁了,清水坪镇魏家村人,老伴已去世多年,膝下有一个年近六旬的儿子也远居他乡,老人的家庭相当困难,仅靠一间破旧的木屋边的两块菜土来勉强维持生计。
  
  2001年元月的一天,村民徐大登上门来劝说李花及其老伴,想承包老人屋旁的一台柑橘土。两老人想乡里乡亲的,就在好心村民的见证下,李花夫妇和徐大拟定了转包合同草稿,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徐大。“我打印出来了就交给你们”,徐大告诉俩老人。第二天,趁着李花的老伴不在,徐大拿着打印好的“合同”交给了余老,并说“大舅(李花的老伴)已经签好字、按了手印了”,大字不识一个的李花,心底善良淳朴,根本没多想就将“合同”保存了起来。不料,今年4月,徐大拿着合同找到老人说:“以后你不能在我的土里栽菜了,我要收回来了。”“我在这个土里刨了一辈子,怎么就是你的了?”一头雾水的老人反问道。徐大便拿出“合同”对老人说:“黑纸白字写的清清楚楚,十三年前你已经承包给我了,这是字据!你老头在上面签有名字。”老人赶忙翻出自己的那份合同,找旁人一验,果然证实了徐大所说。谁也没有想到,十三年前,徐大在打印“合同”过程中,背着老人悄悄地将其名下的另外两块菜土一并加进了合同。
  
  “怎么所有的字笔迹都相同哦?”在旁边好心人的提醒下,李花一下子清醒了过来,老伴到死的时候都不会写名字,这个字是谁签的?笔迹是伪造无疑了!可是老伴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了找谁对质去?
  
  十三年前的原始合同草稿早已不在了,李花拿着手里的这份“合同”心急如焚,托人找了律师询问:“先交三千块律师费,再到州里去鉴定笔迹和指纹,证明合同的真假!”高昂的代理费和漫漫的维权路,让老人望而却步。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花听说清水坪司法所可以为老弱病残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常说,便宜无好货。更何况不要钱?老人还是抱着复杂的心情来到司法所。
  
  清水坪司法所听完老人的一番诉说后,立即组织基层干警,赶往清水坪镇魏家村调查,并立即调取了十三年前在场人的证词。初步掌握证据后,考虑到主要证人、证据都已不存在,司法所决定跨过合同从侵权角度入手,根据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维权。最终在徐大的举证过程中,获得了十三年来老人一直管理使用菜地的有力证据。在铁的证据前,徐大最终同意将两块菜土退还给老人。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该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为民办实事、办难事、办急事,特别注重维护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李花老人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2011年至今,保靖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40件,解答法律咨询1454人,3102人受益,为受援人挽回或减少损失近600万元。
  
  (为尊重个人隐私,文中当事人李花、徐大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龙伟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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