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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人物候选人】陈晓英:女司法所长的无悔人生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段宇翔 编辑:刘飞越 2014-05-12 1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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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陈晓英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红网记者 刘玉先 法治湖南网记者 段宇翔 常德报道
  
  2008年6月8日发生的事情,汉寿县司法局龙潭桥司法所所长陈晓英永远也忘不了。
  
  就在当天,她被确诊为乳腺癌。“这对我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感觉老天爷对自己太不公平。”尽管已是六年前的事情,但谈及此事陈晓英仍很是激动。“当时我就一个想法: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工作也未到退休年龄,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每天这样担心的过日子不如在心里把‘病’字放下,愉快的工作。”
  
  正是在这种信念下,接受手术治疗仅休息半年的陈晓英,便提着药瓶,带上假发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此后的1800多个日日夜夜里,陈晓英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装在心里,只要群众有要求,她都会忘记身上的病痛,尽心尽责、无怨无悔地当好群众的“和事佬”。
  
  为此,2013年陈晓英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战病魔 甘为群众“和事佬”
  
  陈晓英2006年担任司法所长,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她的指导下,全乡20个村(居)建立了高标准的人民调解室,配备了专职调解员,派出所设立了警司联调室。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领导认可、百姓称道的好所长,不幸却降临在她身上。2008年陈晓英被确诊为乳腺癌。坚强的陈晓英一边配合治疗,一边调整心态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她把“病”字放下,坚持愉快的工作。
  
  去年8月22日,汉寿县龙潭桥乡王家冲村村民周子开,将自留山的竹子砍伐并放在邻居周子桂(堂兄)的屋前。在竹子上车的时候,周子桂的老伴代国珍认为周子开砍了她家界址上的一根竹子,硬要强行拿走,周子开就是不让,同时用力踩住那根竹子不放,代国珍因用力过猛被竹节刺伤,手指鲜血直流。
  
  代国珍见竹子没拿到,反倒手受了伤,心里很气愤就和周子开大骂起来。这时,代国珍的孙子周某(某大学学生、20岁)出门碰巧撞见,不问青红皂白跑过来对着周子开就是一拳,致使其右胸两根肋骨骨折伴胸膜挫伤。
  
  事情发生后,周子开要求其孙承担治疗费用,但代国珍一家人都不同意。周子开找到陈晓英请求为其做主。陈晓英在稳定当事人情绪后,立即与派出所联系,决定采取警司联调的方式处理这起故意伤害案。
  
  当天下午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调查详情后,批评了代国珍的过错行为,并严肃指出其孙周某的过激行为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有理,耐心细致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周某承担周子开的全部医疗费用,周子开也表示不追究周某的其它法律责任。
  
  八年多的调解工作生涯,陈晓英体味了个中的酸甜苦辣。不管有多烦的纠纷,遇到很多不讲理的人,她都能平静对待,哪怕是无理取闹的人骂她“你得了癌症就会死”的话,虽然深深地刺伤了她的心,却还能眼含泪花微笑面对。因为,她会在圆满解决的一个个纠纷案件中感受到欣慰和满足,感受到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这些年来,陈晓英以乐观豁达的态度与病魔顽强斗争,以敬业爱岗的精神全情投入,组织或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多件,无一例因调解不及时转化为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
  
  重帮教 愿为浪子“贴心人”
  
  陈晓英所在辖区有15名社区矫正对象和33名刑释解教人员。对待这些特殊人群,她坚持以人为本、以心换心,像善待自己亲人一样善待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重新回归社会。
  
  周自力(化名)是一个有着“二进宫”经历的浪子,30多岁尚未成家,从监狱释放后,双亲已失,无家可归,也无任何经济来源。为防止周自力自暴自弃,陈晓英主动与村里协商,将其暂时安排在村部住下。村部出租后,陈晓英又多次跑民政部门,2012年让周自力住上了爱心房,还为他申请了农村低保。
  
  陈晓英的贴心帮扶,让这个缺爱少助的浪子深受感动。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和困难,周自力都会向陈晓英报告和倾诉。几次别人想拉他“重操旧业”,但一想到陈所长的关心和教诲,他都毅然放弃了。在他的心里,已经把陈所长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多年来,陈晓英为10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争取了民政救济,为2名“三无”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全乡无一名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和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
  
  释法理 乐为法制“宣传员”
  
  学法知法,才能守法用法。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让陈晓英深切感受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她坚持每年进学校、下村组为在校师生和干部群众讲授一堂法制课,8年来,全乡累计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人员逾2万人次。她坚持把普法宣传寓于每一个调解案件之中,以案析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受到法制教育,增进法治意识。
  
  去年中秋节,周某打麻将时与同桌李某因10元钱发生冲突。周某便邀集5人直奔李某家里,手持铁棒将李某当场打晕,用去医疗费5800元。李某拿着鉴定结果找到司法所,要求周某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陈晓英受理此案后,首要的是和当事人一起学《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伤害案件的有关规定。让周某在学法中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最终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当周某将31000元现金交到李某手上时,后悔地对调解人员说:“这都是我不懂法、不学法,一时冲动带来的惩罚!以后决不做违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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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先 段宇翔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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