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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首对“单独两孩”夫妇喜获再《生育证》

来源:红网 作者:王健 谭玮 编辑:胡弋 2014-05-14 14: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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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首对符合“单独两孩”条件夫妇喜获再《生育证》

  红网张家界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王健 谭玮)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备受广大群众关注和热议。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表决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即表明符合该省“单独两孩”条件的夫妇可正式申请办理再《生育证》。慈利县迅速启动“单独两孩”生育办证程序,5月13日,张家界市首对“单独两孩”夫妇喜领再《生育证》,计生工作人员上门发送证件,并祝愿他们家庭幸福,平安、顺利生育一个健康的小宝宝。
  
  “没想到赶上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如今家庭条件好了,生活富裕了,所以我们夫妻两商量再生一个,一是趁自己父母还年轻有精力照料,二是也让孩子有个伴”。张家界市首领再《生育证》夫妇系慈利县人,丈夫罗斌是独生子女,在一家企业上班,2007年与其妻子张益萍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个女孩。按照政策规定,其夫妇符合国家当前“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慈利县计生部门在收到本人申请后及时受理、审批相关材料,并将再《生育证》送到对象手中。当笔者提及“单独两孩”政策时,其妻子张益萍感叹不已,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慈利县把“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与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相结合,大力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制定出高效、便捷服务措施。慈利县开办电视专题栏目加强宣传,组织各乡镇制作宣传展牌、上门宣讲、利用当地集市举办咨询服务活动,多渠道提高群众对“单独两孩”政策知晓率。慈利县还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纳入网上呈报、审批,加快和规范审批、办证程序。为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特事特办,确保此项政策在阳光下快速、有序运行。
  
  据慈利县人口计生局局长介绍,通过长时间摸排、调查,全县符合“单独两孩”夫妇达到3000余对,该负责人承诺全县计生工作人员将竭尽全力为育龄夫妇做好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育龄对象提交的申请做到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同时,他还温馨提醒有生育意愿的“单独两孩”夫妇,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生育时间,避免“扎堆”生育造成不必要的烦恼。要做到依法依规持证生育,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实质条件无证生育将面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完结后补办再《生育证》。
  
  政策解读
  
  湖南省“单独两孩”独生子女所指对象是: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含父母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他们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
  
  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人群:夫妇双方或一方具有湖南省户籍;夫妇双方户籍不在湖南省,但双方或一方是该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湖南省“单独夫妇”申请办理再《生育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为:1.再生育审批表;2.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妇双方2寸免冠近照各2张;4.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户口本(首页)、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不提供结婚证);5.夫妇一方系独生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各自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或其父母是外省的,证明需经外省县级计生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父母长期异地居住的,还应提交现居住地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证明材料由原单位或其生前户籍地出具。

来源:红网

作者:王健 谭玮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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