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础设施方面,明确规定供养对象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人平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居室应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资金保障方面,供养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和生活水平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原则上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五保供养对象由民政部门出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现行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同时,为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湘西自治州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还规范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院长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5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4倍。管理人员聘用期间,敬老院按《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龙莹 范永欢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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