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西州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

来源:红网 作者:龙莹 范永欢 编辑:王娉娉 2014-05-14 10:11:4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西站5月14日讯(分站记者 龙莹 通讯员 范永欢)5月13日,记者从湘西自治州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州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从基础设施、工作人员、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在基础设施方面,明确规定供养对象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人平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居室应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资金保障方面,供养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和生活水平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原则上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五保供养对象由民政部门出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现行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同时,为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湘西自治州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还规范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院长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5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4倍。管理人员聘用期间,敬老院按《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龙莹 范永欢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5/14/422274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