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罗旿采访中讲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1996年9月,罗旿从湘潭大学毕业后进入人民法院系统工作。16年的光阴,他凭借着较强的工作能力,从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中级人民法院的中层骨干。
10余年的法官生涯,罗旿先后10余次被评为单位的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创五好、争一流”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工作者”。
他认为,很多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做出来的,没有基层的同事帮忙,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就是罗旿,平凡而不简单,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罗旿有着坚定的法律信仰,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理念,捍卫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尊严。
投身信访工作 架起群众桥梁
2009年罗旿担任株洲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一直分管信访复查工作。信访接待就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也是服务群众的窗口。
罗旿就任后,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做到坚持为来访群众让一个宽心的座,说一句问候的话,倒一杯暖心的茶,使他们受到客人般的待遇,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打下基础。
在同事们口中,罗旿对待信访工作从来都是以身作则,带头做来访人员的疏导工作,从不把矛盾上交,展示了一名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分管信访工作后,罗旿发现信访群众中黄某、余某、朱某、楚某、江某等多次要求院长接访。罗旿特地在一次院长接访后将他们留在办公室,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听取他们的信访请求。当晚,他对上述信访人的信访材料连夜进行分析研究,并将他们的信访情形分门别类予以列出,发现其中楚某和江某信访请求情有可原且未得到救助,朱某信访请求是属于政策层面的问题,黄某和余某则属无理信访。
针对各信访人的不同情形,罗旿决定对楚某信访所涉案件依法进入复查,后该案后经再审撤销了原判决,楚某从此服判息诉;对于江某的历史老案,罗旿主动与江某户籍地政法委和法院联系,依法为其向市、县争取了7万元的困难补偿款,江某也签订了息访协议;考虑到余某的诉求虽依法得不到支持,但属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罗旿和余某所在地政法委、法院、社区先后三次走访余某,并在余某原公司召开协调会,最大限度的解决了其后顾之忧,此后余某未再到中院信访过。
四年来,罗旿对待信访工作真正做到了没有因信访接待不当引发一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了没有因信访接待不周引起一例信访人的合理投诉。
四年来,罗旿共接待来访1000余人次,办理来信和交督办案件120余件次,为困难当事人申报司法救助40余人次70余万元,在节假日、敏感节点赴北京、长沙和市火车站劝返、接回信访老户13人次。
创新机制 完善基层信访制度
2009年至2013年,正是全国政法系统密集开展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最关键的时期。
5年间,罗旿在抓好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过程中,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诉信访改革举措,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09年以来,罗旿积极组织并参与了“立案信访窗口创建”、“化解进京重复访”、“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三项活动,活动中以身作则,带头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从不把矛盾上交,取得了优秀的业绩。
在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中,被授予国家级先进建设窗口;在“化解进京重复访”、“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两项活动中,罗旿总能做到第一时间制定好活动方案、第一时间摸清信访积案底数、第一时间确定好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第一时间制定化解息访预案,确保了两项活动能如期如质的完成,因化解信访交督办案件工作实现了“双满百”的目标,2013年获得了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为做好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罗旿能综合本辖区和法院信访工作的特点,对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大胆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试行“五个结合”,即将固定的院长接访日与领导大接访相结合、将约期接谈与判后答疑相结合、将信访通报与案件责任倒查相结合、将多元化解机制与“三调联动”化解机制相结合、将信访终结制度与辖区稳控机制相结合。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是罗旿信奉的一句法谚。
当大学毕业之后罗旿走进法院时,他就想,既然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就是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人民审判事业。无论岗位变换,不论职务升迁,罗旿始终做到了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徇。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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