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彭某系株洲攸县人,2014年3月10日17:20,因对自己的婚姻不满,彭某将其5岁的儿子黄某带到芦淞区满江红菜市场附近的湘江河边上,想把黄某扔进河里面淹死,把事情闹大,以此报复老公。到河边后,彭某趁儿子在河边捡石子玩,一把抱起儿子往河里一扔,但因落水的地方水浅,黄某呛了几口水后自己又爬上岸来,彭某下狠心又将儿子用力往河中间一扔,黄某挣扎了几下就没有动了,顺水往下漂去。彭某见状突然心生悔恨开始呼救,后黄某被群众救上岸,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彭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彭某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无故骂人甚至打人,与周围邻居关系不好,存在关系妄想、被害妄想,有精神异常史多年。经株洲市三医院诊断,彭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建议继续住院治疗。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易莎娜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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