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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考核达标单位

来源:红网 作者:章娣 文丽 编辑:高芹 2014-06-05 1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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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韶山站6月5日讯(通讯员 章娣 文丽) 近日,笔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通过县(市、区)自评,市(州)国土资源局初评,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示,韶山市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考核达标县(市)。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于2012年10月启动。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韶山市强化举措,加强创建,取得了较好成绩:舆论宣传工作深入基层群众,初步形成了节约集约的社会共识;全面落实了工业用地及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出让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土地市场日趋活跃;积极推动高新区建立企业入园标准,建设标准厂房制度,推行节约集约园区建设体系;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建立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完善了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与监管体系;全面完成了矿山整顿与整合工作,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合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和增加耕地,改变农村土地粗放利用的现状;实行了节约集约用地问责制,将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到《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层层签订责任状。
  
  下阶段,韶山将围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要求,积极推进,以两年内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目标,通过制度建设、耕地保护、用地审批、市场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挖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深入人心,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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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娣 文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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