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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争“光”引纠纷 湘潭女子泼汽油火烧邻居被批捕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明 编辑:胡弋 2014-06-09 1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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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6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涂文凡)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的周某和戴某毗邻而居,可两家人却是水火不容,长期的积怨最终在5月24日爆发。周某向戴某泼汽油,并引燃大火。6月8日,雨湖区检察院透露,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批捕。

  邻里争“光”引发纠纷

  “你招呼都不打一个,挡住我家的阳光了。”5月24日,周某和丈夫在自家房顶搭建棚子,但工程进展不顺利,居住在屋后的戴某和丈夫前来阻工。戴某指责周某搭建的棚子遮住了自家的采光,夫妇俩大为光火。

  两家人的争吵,引来周边邻居关注。“这两家人吵了好多年了。”知情者说,近3年争吵不断,“难得见他们歇气不吵架的”。

  或许争吵过于频繁,邻居大多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了一眼,也没人上前制止。

  争执中,周某忽然冲进家里,取出散装汽油,朝着戴某夫妇泼去。

  周某握着打火机和丈夫一路追赶,最终将戴某身上的汽油点燃才算解恨。火势很快蔓延到全身,造成戴某身体大面积烧伤。

  购买散装汽油需实名登记

  检察官介绍,这是一桩邻里关系不睦、长期积怨而成的刑事案件,从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泼汽油伤人,“不得不说这是两家人的悲剧。”

  嫌犯周某在处理邻里关系纠纷中情绪失控,采取极端方式,导致惨祸发生,“案件更加说明了购买散装汽油,需到当地派出所实名登记的必要性。”

  近日,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油站原则上不能随意销售散装汽油。对于单位、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通知》明确了购买程序,同时必须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散装汽油购买证明》分为个人及单位两种,加油站需要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购买数量及用途等,将《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留存备查,并监督加油全过程,注意发现、及时报告可疑情况。

  先锋乡泼汽油伤人事件后,记者曾暗访多家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并没有遭来阻拦,几乎给钱就能买到。加油站工作人员说,知道出台了相关规定,“不过我们还没有接到具体通知,应该快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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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明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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