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矿管大队民警到汝城县融德矿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中储存的759公斤铵油炸药已超过使用期限,332发导爆管雷管已生锈发霉,这批民爆物品严重失效并存在安全隐患。
经过调查,该公司自去年7月份购买了一批民爆物品后,因各种原因停止生产至今,目前正准备恢复生产。
为消除安全隐患,经请示汝城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同意,矿管大队将这批民爆物品予以收缴,当日,聘请长安爆破服务公司的运输车将这批民爆物品拉到外沙乡外沙村的小溪边,采取水洗的方式予以销毁,332发雷管被拉到万隆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区采取引爆的方式进行了销毁。
来源:红网
作者:包利斌 欧希红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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