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获刑
吴正,37岁,汨罗市桃林寺镇东塘村10组村民,2011年8月因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2012年元月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2年3月18日在汨罗市司法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管理。2014年2月,因抢救落水少年,经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批准,给予吴正重大立功奖励。
2007年的一天,吴正骑着摩托车正往家里赶,途中由于速度过快,摩托车撞伤正横过马路的行人。当时两人均受重伤,被当地村民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过从急救室到重症监护室,再到普通病房已经是两天后,吴正苏醒过来了。清醒后的吴正询问了值班护士才得知被自己撞倒的路人还没苏醒,仍躺在重症监护室,想到昂贵的赔偿费用,吴正害怕起来,邪恶的念头不由萌生出来:不管他了,自己走了算了,他伤得那么严重肯定需要不少医药费,我哪出得起啊。于是吴正悄无声息地逃走了。
在逃期间,吴正东躲西藏,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我也想着投案自首,但是想起可能会要坐牢,还有巨额的赔偿费用,又打起了退堂鼓。”吴正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吴正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在汨罗市司法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少年
2013年5月份,吴正尚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期间。一天,他骑着摩托车从东塘村二砖厂枫树塘经过时,听到有老乡在后面叫他,吴正以为是老乡要搭乘他的摩托回家,于是停下来。可仔细一听,老乡竟是在喊“救命”,询问得知原来是同村的一名小孩落水了。吴正赶到现场时只见落水小孩面色惨白,嘴唇发紫,他生怕耽误了抢救孩子的时间,来不及脱掉衣服和鞋子,便直接跳进水塘。刚一踩进去吴正慌了,水塘底下竟全是烂泥,越踩越深,似乎深不见底。但是吴正并没有停下救人的脚步,继续往前游。够到孩子后,吴正一手抱着小孩,一手吃力地划动着。“看到他当时的面色,我都感觉救活的希望不大,但是心里面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要尽全力挽救这条生命。”吴正说。
把小孩救上岸后,在附近砖厂打工的人都围过来,其中就有孩子的母亲唐元五。“帅帅(落水小孩)当时脸色惨白,我差点没认出来,还好抢救及时,医生说还迟到一分钟,我儿子的命就保不住了,真是搭帮了吴正。”唐元五说。
“吴正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帮我们救回了儿子。”小孩父亲吴秋保说,为了表示感谢,曾买了烟酒送给吴正,但都被他婉拒。吴正的举动不禁让这家人对这个曾经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判刑的人肃然起敬。
“吴正人很好的,他其实不止救了老吴家的孩子,前年也曾经救过一个落水的孩子,别人可能不知道,但是我当时在现场。”吴秋保邻居说。
吴正告诉笔者,曾经因为懦弱,自己逃避了本该承担的责任,铸成大错,现在的他只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以此来弥补当初犯下的过错。
因吴正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少年,2014年2月27日,经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批准,给予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吴正重大立功奖励,这是我市第一例被省司法厅批准的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立功奖励,也是岳阳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立功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汨罗分站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