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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今后渣土案件移交城管执法大队集中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通讯员 王中专 编辑:高芹 2014-06-23 1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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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6月2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王中专) 控制PM2.5,扬尘治理首当其冲,而规范渣土运输则是重中之重。记者从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大队对渣土违规运输行为共立案150余起,罚款数相当于去年全年总额。近期,该大队实行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改革,涉及渣土、市政、广告三类案件由处罚中心集中办理,直属中队进行专项督查。目前暂对渣土案件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市政、广告案件纳入集中办理范围。
  
  据介绍,渣土案件包括车辆出入工地污染道路、施工车辆沿途撒落污染道路、不按指定的路线或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以及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罚的所有案件。
  
  “以往,辖区中队在处理情节相同的同一违法行为时,在不同中队可能出现不同结果。”县城管执法大队法制科负责人介绍,像渣土车污染道路和无证运输是处罚最多的两类案件,根据规定,污染道路将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无证运输可处5000~3万元罚款。
  
  “一些渣土运输人员在两个地方违反了同一行为,遭遇不同处罚,会认为处罚不公”。该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辖区中队在处理渣土案件时,是依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来判断,如污染道路是根据污染距离,而无证运输则视拖运渣土的量来确定处罚的金额。
  
  渣土案件移交大队集中办理后,辖区中队执法人员发现涉及渣土的违法行为只负责控制现场,初步调查取证,询问基本情况,拍摄现场照片,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资料,制作现场笔录,并向当事人开具暂扣单,对违法车辆实施暂扣。
  
  辖区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完毕后,将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资料等所有证据以扫描件或电子档形式打包传至处罚中心,处罚中心再进行立案,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案情复杂的可根据需要外出补充调查取证,最后上传网络办案系统,并依照《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做出处罚决定。
  
  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涉及渣土、市政、广告的案件处罚金额较大,移交至大队办理,一是可以加大执法力度,对案件不足进行补充;二是保证案件处罚公正性,严格控制辖区中队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辖区中队执法廉政性,避免中队队员出现索拿卡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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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磊 通讯员 王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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