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上午,肖某、石某、曾某三人驾驶三轮车在农村村民家转,询问是否有稻谷出卖,问了半天一无所获。中午三人在一家小饭店吃饭,吃饭时喝了点酒。下午三人继续收谷,在转到被害人家门口时,肖某从窗户朝屋里望了一下发现一楼楼梯间堆放有稻谷,又转到正门看见其家锁了大门,便将此情况告诉石某,喝了酒的二人相互取笑看谁有胆进门拿到稻谷,玩笑中二人想到出门收稻谷花了油钱和饭钱不能一无所获的回家,便起意入户盗取稻谷,二人商量后决定入户盗窃稻谷。尔后,肖某打电话给曾某让其将三轮车开到被害人家前坪内,并嘱咐其在屋外望好风,肖某和石某二人踢开被害人家厨房门入室将室内16袋稻谷(重1600余斤)搬至三轮车上,曾某将搬出的稻谷放在车上并堆放好。搬完后三人开车飞速将稻谷送往一家米厂卖掉,获利2100余元。
被害人回到家中看到稻谷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晚上10点多钟公安机关将曾某抓获,得知曾某被抓,第二天肖某和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玲 林靖琦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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