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6月30日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何志高)来电显示:我们是湘阴县新泉镇荷花村村民。前两年村里打了一条路,县里来了6万元钱,但是被人领走了1.8万的“提成”,国家的钱下来怎么可以私人来领提成呢?希望记者深入调查,敦促相关部门追回这笔应该用于集体事业的钱。
记者调查:刚生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并不知道县交通局下拨的钱被村里给了一个叫李华的人领了“提成”,是前不久村支书交账时才发现的。刚生认为,这钱是县交通局代表国家下拨给村里修路的,本来钱就不多,但一下就被领走了30%,村民们担心会因资金投入减少而影响公路的质量。接到刚生的电话之后,6月27日记者前往湘阴县新泉镇荷花村、镇政府及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对此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其他地区的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选举大多在今年3月和5月进行,而荷花村的换届选举还未开始,原因是现任党支部书记王宗明在任期3年内一直没有查过账,所以前段时间对其任期内的账目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有一笔1.8万元的费用被人领走。村民们之后打听到,这笔钱是作为县交通局下拨的村级公路修路经费的提成领走的。
既然是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下拨的修路费,怎么会出现私人领取“提成”呢?王宗明对此解释说,按照国家规定,每个村只有一条村级公路纳入到计划范围内,也就是说只有一条路是国家有钱下拨的,其他路都暂时未纳入到国家计划中。但一个行政村一两千人,不可能只有一条路,其他道路需要村里自己想办法扩宽硬化。而该村前两年就修了一条全长1700米的道路,到目前为止还剩600米未完成,成为“半拉子”工程。“出现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没钱,村委会向相关部门申请数次未果。”王宗明说,村里有一个叫李华的村民在湘阴县城开出租车,称有关系能申请到修路的钱,但要求根据农村争取资金的惯例拿30%的业务费。考虑到村委会自己根本要不到这笔钱,所以同意了。通过李华的努力,这两年果然先后拿回了6万元修路费,所以村里按约定给了他1.8万元。王宗明称,在这件事中,自己没有给自己谋取一分钱的私利,经得起调查和核实。
记者为此找到新泉镇纪委书记夏阳。夏阳告诉记者,该村未换届的主要原因是在现任支书王宗明的账目中发现了一些问题,1.8万元“提成费”只是其中一件。目前湘阴县经管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查账,镇纪委也在密切关注此事。夏阳认为,村委会向相关部门争取资金本来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如果确实需要动用其他社会力量争取且需要支付业务费,应该由村民代表开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方可。
湘阴县交通部门下拨给荷花村的这6万元究竟是什么钱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张松林。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每个村都有纳入国家计划的村级公路,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村级公路,一般情况下也会在扩宽硬化完成之后,由县交通部门适当拨付资金以减轻镇村财政的负担。村民们反映的这条路就属于这种情况。但他表示,这并不需要熟人找关系,只要修了就可以申报,县交通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费用。张松林说,由于这笔钱是在工程完工之后支付的,所以主管部门也不可能去监管这笔钱的使用途径和流向。
来源:红网
作者:何志高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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