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孝某于2006年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和平村、石家庄等周边村镇疯狂流窜作案,盗窃电缆线10余次,导致被盗村通讯中断,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经鉴定,被盗电缆线达1300米,总价值51807元,刘孝某于2007年被永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某与刘孝某是同村人,在刘孝某疯狂作案期间,刘某见刘孝某“发了财”,便见财眼开,参与了其中一起盗窃。
2006年9月21日23时许,正是劳累一天村民的熟睡时刻,而刘某却在刘孝某纠集下,携带钢丝钳、菜刀,趁着夜色来到永兴县复和乡甘棠村冯家组盗窃电缆,经鉴定,被盗电缆线100米,价值为5839元。案发后,刘某一直外逃广东打工,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8年的刘某于2014年5月19日11时被广州一派出所民警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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