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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 到基层上班有望获学费补偿

来源:红网 作者:陈正明 编辑:胡弋 2014-07-09 1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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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7月9日讯(株洲晚报见习记者 陈正明)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株洲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达21470人,截至6月底16556人达成就业意向,初次就业率为77%。

  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近日,湖南省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系列鼓励扶持青年创业就业措施。今后大学毕业到基层就业,将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啦!

  基层就业:考公务员考职称可优待

  学费补偿:今年内,湖南省将出台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职称考试优待:对高校毕业生到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或给予外语成绩降低10分的照顾。

  公考优待:市级以下机关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空岗补员时,安排不低于15%比例定向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网络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培训补贴:为了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今年起,高校在校大学生将纳入创业培训范畴,并给予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建设孵化基地:全省每年重点扶持30个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从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将纳入扶持范畴。

  贴息贷款:对在《湖南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3-2020)》范畴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 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创办企业:可享受税费减免

  税费减免:根据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企业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额贷款:青年在创业地按规定个人申请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 据实给予全额贴息。

  据省人社厅提醒,凡享受各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均须在就业创业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

来源:红网

作者:陈正明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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