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湖南郴州市27岁的史某洋用自己的小汽车,在福建省厦门市湖光路上摆地摊。14时许,他发现湖光路米其林轮胎店门口路段,有两名青年男子边走边打闹。好奇的史某洋就用手机上前拍照。桑某、张某见有人拍照,立即停止打闹,对拍照的史某洋拳打脚踢。史某洋从汽车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想吓唬追打他的两人。桑某见他拿刀,继续冲过来喊:“有本事砍我呀!”并一拳打在史某洋的鼻子上,顿时鲜血直流。混乱中,史某洋用刀背砍伤桑某手臂。桑某从路边一个汽修店里拿出一根钢管,对史某洋的后脑勺打了几下。后来,双方见对方都流了不少的血,便停止了打斗。
桑某被随后赶来的救护车接到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桑某的损伤程度系轻伤。驾车离开厦门的史某洋被公安机关通缉。2014年7月21日,经衡阳铁路公安处马田墟站派出所副所长袁杰锋多次做工作,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史某洋到铁路警方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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