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地广人稀,拥有苗、汉、侗、瑶等24个民族,14个乡镇(场),28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偏僻苗乡的土地权属、征地拆迁、经济合同等纠纷日渐凸显。城步县司法局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突破常规,从全县293个村(居)中筛选出40个社会矛盾集中、信访老户较多的村,作为推行“法制主任”制度的试点村。“法制主任”主要由驻村乡镇干部、退休干部、公道正派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履行五大职责:即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法律顾问;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导村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西岩镇干部吴拥军在被聘为西岩镇玉河村“法制主任”的第二天,就以“现实管业”的原则调处好一起土地纠纷,以“利益均占”的原则调处好一起山林纠纷,以“相互谅解”的原则调处好一起邻里纠纷,6户村民的疙瘩在一天之内全部解开。儒林镇司法所所长杨支兵将白羊村村委会以前错误使用的《土地处理决定书》规范为《土地调解协议书》,村干部们懂得了如何依法正确制作村务文书。
目前,城步县40名“法制主任”共为村民上法制课312堂,解答法律咨询5300余人次,提供法制援助9起,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61起,提前介入并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7起,全县群众到县上访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3%。
来源:红网
作者:饶兴军 杨沛焱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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