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万某在永顺县松柏镇一网吧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当天下午,在县人民医院做例行身体监察室发现其腹内显示有金属异物,原来,万某为了逃避打击于5月7日吞入了一枚钉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人道主义考虑,永顺县人民法院监督县看守所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
2013年6月,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万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万某腹内钉子尚未取出,该院对其变更措施为取保候审,由其母亲担任保证人。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万某多次传唤拒不到案,严重影响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县公安局在检察院建议下于2014年6月24日撤回起诉。期间,万某母亲向办案干警提出希望把万某收押,因万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已经取出了腹内钉子,而且还多次从家里偷拿财物购买毒品吸食。
7月22日,在检察院的建议下,公安局再次以万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永顺县检察院提请批捕,该院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肖澄 汪璇 田杭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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