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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办理出国境申请 13种可就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柔 编辑:王娉娉 2014-08-03 1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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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李柔 通讯员 余纪元 施亮)今年8月1日前,长沙城区公安分局仅能受理护照、港澳个人游、赴台旅游3类申请。8月1日开始,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出国境业务将增加到13类,包括护照,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定居及其他申请,赴台湾旅游、探亲、居留、经贸交流、定居及其他申请。

  从7月1日开始,推行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此次推行的内容涉及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缩短户口和居住证办理时限、拓宽出国境证件就近受理范围、简化出入境申请手续、开展上门办理身份证服务、优化派出所窗口工作、实行涉外单位登记备案,以及信誉登记评定等业务。

  下放户口受理审批权限方面,根据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受理的户口业务类别分别为: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出生登记、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与更正、性别变更与更正、户口补登、户口注销、市内迁移、家庭户立户分户、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农业户、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户口迁往外省等业务;区县(市)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务工人员落户、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投资兴业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落户、家属随军、复员(转业或退伍)安置落户、刑释解教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四区县市购房落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农业户口迁移、集体户立户、姓名变更与更正等业务;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受理长沙市城区购房落户等业务。涉及农业户口的业务暂按原有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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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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