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创建“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实现全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目标,我市7个乡镇分别在2011年、2012年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启动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各乡镇坚持优先、循环、人文、协同的创建原则,加大投入,多方面落实环境质量优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三大块工作,重点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控制农业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灌溉用渠,绿化乡村道路,并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同时有条件的乡镇还建设了生态经济工程和人居工程.通过实施生态创建,各乡镇的环境得到了质的改善,实现了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统一。
这天,专家组分别听取了7个乡镇关于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随机抽查了15处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专家组一致认为,韶山市、乡两级对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和制度健全,通过广泛深入地实施生态建设,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7个乡镇全部推过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考核验收,并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充实完善材料,接受环保部下阶段的抽捡复核。
来源:红网
作者:文丽 通讯员 彭玉明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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