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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开展专项行动整治226家机动车维修企业

来源:红网 作者:谢雨 刘博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2014-08-08 1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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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8月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谢雨 通讯员 刘博)“一旦发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或承修已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辆,一律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8月7日,在湘潭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排查专项会议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为汲取“7·10”校车事故和“7·19”特大事故教训,8月至10月,湘潭将对226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一次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维修企业10项细节工作,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公布;各种管理制度文本及悬挂;维修从业人员持证和公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使用;维修客户的投诉处理;废油、废气、废水和固定废弃物的处理;维修档案登记是否达标;消防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会议要求维修企业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运管所不定时开展暗查暗访,市运管局将不定期带队对5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督查。各县(市)区运管所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督查行动中若查出维修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其违法所得将一律没收,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对非法改装机动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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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雨 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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