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维修企业10项细节工作,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标志牌悬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公布;各种管理制度文本及悬挂;维修从业人员持证和公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使用;维修客户的投诉处理;废油、废气、废水和固定废弃物的处理;维修档案登记是否达标;消防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会议要求维修企业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运管所不定时开展暗查暗访,市运管局将不定期带队对5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的安全督查。各县(市)区运管所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督查行动中若查出维修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其违法所得将一律没收,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对非法改装机动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谢雨 刘博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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