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2月9日凌晨4:22分左右,杨某等4人乘坐大客车行至沪昆高速湘乡段时,因司机疲劳驾驶,车辆失控追尾撞上前方的重型半挂车,造成大客车上包括杨某等人在内的多名乘客受伤。
事后,杨某等4人起诉至湘乡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赔偿事故损失及费用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沈阳某客运公司、娄底某物流公司等并未及时履行。在今年7月14日,杨某等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乡市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承办人员兵分两路开展执行。一队人马赴娄底市的工商、房产、银行等相关部门查询、查封被执行人的登记信息及财产;另一队人马联系并组织各方当事人来法院协商。在此期间,法院执行了被执行人沈阳某客运公司在保险公司应得的部分债权款。抓住这一契机,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协商。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8月15日,经过湘乡市人民法院的干警们锲而不舍的努力,杨某等4人应得的赔偿款终于全部执行到位。
从今年6月开展“百日大执行”活动以来,湘乡市人民法院共收案126件,全部执结75件,执行和解21件,查封、扣押、冻结等90余人次,司法拘留8人,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有力地保障了弱势群众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陆义 欧阳勇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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