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私有企业是众多受到政府鼓励和优惠的私企之一,制造保险柜。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规存放原材料,排污排尘严重超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给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村民怨声载道。
汨罗市环保局通过调查,确认事实,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两私企对此无动于衷,限期内没有整改。之后,环保局于2013年7月再次向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两私企依然我行我素。
市环保局随即对两家私企进行行政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产整改,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两私企也都没有主动履行。
今年8月13日,市环保局向汨罗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行政庭通过审查,认为该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近日,依法裁定准予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丁跃华 罗玲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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