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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聘任联络员 延展检察职能

来源:红网 作者:李伊超 编辑:邓瑶 2014-09-23 0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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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加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红网新化站9月23日讯(分站记者 李伊超)近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乡镇聘任的检察联络员召开会议,正式实行检察联络员制度。
  
  实行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有效推进检察制度改革建设,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应新时期检察职能延展的有效手段,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将起着重要的作用。新聘任的各乡镇检察联络员将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建议、意见和批评,督促检察机关对建议、意见及批评的及时办理,向检察机关提供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积极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情况,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涉及检察院信访案件的答复解释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
  
  检察联络员的聘任期为三年,县人民检察院每年将有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专门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察机关工作职能职责、如何建立检察联络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检察联络工作进展和促进工作经验交流等等。

来源:红网

作者:李伊超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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