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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工商局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洁 刘璞 编辑:邓瑶 2014-09-25 15: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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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现场

邀请专家领导就《暂行条例》等进行了知识讲解和业务培训

  红网新化站9月25日讯(分站记者 周洁 通讯员 刘璞)9月25日,新化县工商局召开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动员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从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配套规章将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方式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等两种方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化县工商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邀请了娄底市局企监科曾孟华、罗鹏洲等就《暂行条例》、五部规章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操作进行了知识讲解和业务培训。
  
  新化县工商局局长张跃龙在动员报告中要求,各办公科室要高度重视,学习领会《条例》内容和精神,做到应知应会、必学必会;要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要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以实现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建立统一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搞好统一的信息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洁 刘璞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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