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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首例后悔权 武汉买家浏阳淘宝店退货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编辑:高芹 2014-09-26 1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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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站9月26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汪衡)今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出台,其中增加了网购商品除五类外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今年5月份,武汉的刘女士在淘宝网上向浏阳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价值2400元的面膜,但是收到后发现跟网上的描述有出入,就想退货,但店主并未同意。近日,经过淮川工商所的调解,店家才愿意退货。
  
  淮川工商所所长蒋安平介绍,新《消法》出台后,这是浏阳第一例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
  
  事件
  
  买2400元的面膜,想退货遭拒
  
  “我要退货,但是店家不肯,还在网上把我拉入黑名单。”5月13日,淮川工商所接到长沙市12315转来的消费投诉,武汉市民刘女士5月8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价值2400元的面膜,但是收到快递后发现跟网站上描述的有出入,就要求退货。
  
  “店家当时不同意。”刘女士说,店家当时说她打开了包装,就不接受退货,“说是怕影响第二次销售。”刘女士说自己拆开了包装盒,但是并未拆开商品。“为什么会影响第二次销售呢?”刘女士很气愤。
  
  后来刘女士跟商家提出,新《消法》中规定网购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店家听到后直接在阿里旺旺上将她拉入黑名单,不再理会刘女士。
  
  无奈之下,刘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淮川工商所所长介蒋安平介绍,因为该网店的地址位于浏阳,他们接到投诉后,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前去调查。
  
  “该店证照齐全,但是我们根据新《消法》,还是劝服店家接受退货。”蒋安平说,虽然刘女士人在武汉,无法前来现场,也不能将商品寄给执法人员,但是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在他们调解下,还是为刘女士挽回了2400元损失。
  
  调查
  
  店主设霸王条款提高退货门槛
  
  新《消法》已经正式实施了半年多,并首次赋予消费者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但是记者调查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新《消法》规定:除私人定制商品;鲜活易腐类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纸、期刊;社会公众认可的一些商品和服务等五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外,网购其他商品都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是现实中,一些商家却想方设法提高退货门槛。
  
  一些网店除了新《消法》规定的五类商品外,还借口将化妆品、衣服、食品等列为“特殊商品”,规定“一旦签收,不予退货”。
  
  昨日,记者随即打开淘宝网页多家店铺,发现不少商店都将“本店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类似的提示放在店铺首页。
  
  在商品价格下面虽然都显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记者用阿里旺旺跟卖家交谈中,发现他们对退货一事还是设定了不少附加条件。如一家卖炭雕的商铺中,卖家告诉记者,如果想退货,必须在收到货后24小时内跟卖家联系。
  
  在浏阳一些卖土特产的食品店中,店家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显得很无奈。“我们这种小店的商品本身价格已经很低,也不是暴利店,规模也很小,真没有精力处理退换货。”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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