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校车驾驶证驾驶校车 司机被罚3000记12分)
红网株洲9月29日讯(通讯员 许琳)9月28日早上,湖南株洲天元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在天元区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时,虽然没有发现超载行为,但查获一名未及时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而接送幼儿的驾驶员。早上7点,民警在泰山西路传媒大厦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校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校车的行驶线路是否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及校车是否超员等行为。
在城区检查的十余台校车基本符合要求,只是个别校车仍旧存在未给幼儿系好安全带的情况,民警对其进行了更正教育。随后,民警来到位于城郊结合部的株雷路合花加油站路段检查,一辆牌照为湘BS***7的改装校车迎面驶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却发现其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位于附近的幼儿园园长赶紧上前来说情:“他是我们新聘的司机,我让他先试着开一下,校车驾驶资格证正在办理当中。”“只要校车驾驶资格证没有拿到手就不能驾驶校车接送幼儿,不管是我们交警部门还是教育部门,都多次开会强调了的!”驾驶员王某因为未取得校车驾驶证,被处以3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A2的驾照也将降级。
在接下来的时间,天元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各主要路段设点开展校车专项检查,对查出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顶格处罚,对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给教育部门。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