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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宗局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通讯员 张华 编辑:邓瑶 2014-09-30 1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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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绥宁站9月30日讯(分站记者 向云峰 通讯员 张华)9月30日,笔者从绥宁县民宗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大会上,该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湖南省此次唯一受国务院表彰的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绥宁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山区县,现有苗、侗、瑶等22个少数民族,人口23.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全县25个乡镇,有14个少数民族乡,是湖南省建立少数民族乡最多的县,占全省民族乡总数的75%,邵阳市民族乡总数的67%。
  
  近年来,绥宁县民宗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民族工作的第一位,积极稳妥地处理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化解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为绥宁县乃至邵阳市长期保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该局坚持强化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步伐,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坚持挖掘保护,推动民族文化事业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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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云峰 通讯员 张华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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