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要求加强食用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含食用植物油、动物油脂及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食用油行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严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市场销售食用油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把进货关、交易关和退市关。对不合格食用油和假劣食用油等,一经发现,按规定及时退市、处理或销毁,同时依法及时向相关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大对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严查重处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法生产资质及标识标注不规范油类产品等行为,督促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等。
依法组织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全面分析检验数据,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对抽检监测中发现食用油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原因,并加强对同类产品的跟踪抽检。
依法严厉查处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销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用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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