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女孩小王的抚养问题,还要从王亚和杨艳离婚时说起。
7年前,二人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小王归王亚抚养,作为母亲的杨艳不需要给女儿抚养费。从那时起,杨艳又开始了另一段婚姻生活,也很少主动去看女儿。
因为王亚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便一直一个人在抚养女儿,所以未曾联系过杨艳。后来王亚下岗没了收入来源,为了女儿的成长,他主动联系杨艳希望能给女儿生活费,却被对方委婉拒绝了。
没过多久,杨艳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女儿小王把她起诉到了法院,想通过司法途径向她索要抚养费。杨艳对女儿的举动有些诧异,她认为当初离婚协议写得很清楚,她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很快,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虽然杨艳和丈夫在离婚时已达成离婚和抚养协议,但并不能就此免去相应的法定抚养义务。而且小王还没有成年,不能独立生活,有要求父母给付抚育费的权利。在法院的调解下,杨艳愿意每月给女儿小王600元的抚养费。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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