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彭某、易某、陈某均为湖南省汨罗市人,王某为湖南省湘乡人。据五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之所以来茶陵盗窃摩托车,是因为他们普遍认为茶陵人警惕性较差。
2014年1月至3月份,以廖某为首的盗窃团伙多次窜至茶陵县盗窃女式摩托车,共盗得女式摩托车20辆,经鉴定总价值为99100元。该团伙由廖某组织分工及销赃,具体由王某和“红伢子”(身份未查实)负责在茶陵县盗窃女式摩托车,廖某组织彭某、易某、陈某负责在茶陵县仙人湾平虎大桥处接应,将盗窃来的摩托车骑回汨罗市交给廖某销赃。
据办案人员统计,王某参与作案6起,涉案83200元;彭某参与作案6起,涉案83000元;易某参与作案4起,涉案59200元;陈某参与作案2起,涉案43100元。
王某、“红伢子”每盗窃一辆摩托车非法获利1700-1800元,彭某、易某、陈某每骑回一辆盗窃来的摩托车回汨罗非法获利7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雷桂卉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