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原告肖某因与岳阳某石化公司合作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后岳阳某石化公司与肖某达成合意,由其支付原告肖某3000余万元投资款和损失。因该石化公司未按时交付,肖某申请法院执行。该案执行立案后,云溪法院多方努力,多次实地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资产,经过三次司法拍卖最终将被执行人的土地、机械设备等相关财产以3552万元成功拍卖,其中上缴地方财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4994512.69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财产流失。
来源:红网
作者:王工兵 刘幸昀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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