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14:00,株洲荷塘交警在荷塘区红旗广场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银色小车,该车显得格外的新,虽然悬挂了车牌但是后挡风玻璃上却还放置着临时号牌,凭着直觉民警感觉该车肯定有问题,于是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检查。
民警先绕到车尾仔细看了下临时号牌,发现临时号牌要10月27日才到期。“请出示下行驶证、驾驶证。”交警问,“行驶证啊?还没有办理。”张某很惊讶的回答。“那你怎么就有车牌了?”结果张某支支吾吾答不上话。
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得知是一名唐姓驾驶员的车,看到警务通的显示后,“这个是我朋友的车牌。”张某马上回复。“他的车这几天在修理厂所以我借来用一下,不是套牌。”张某忙解释。
张某才买的新车因为挂着临时车牌心里一直没底,怕别人以为他是新手上路,正好这几天朋友的车进了修理厂做油漆等保养,他就和朋友说借车牌挂几天,而他自己也还没有去办理上牌。
交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告诉他一辆车对应一块车牌,如果只要是熟人的车牌都可以随便换着用,那不是给管理带来不便,听到交警这么说才觉得有道理,并承诺不会再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被罚款3500元、记12分。
交警提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当树立正确的交通道德,抵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减少交通违法对立情绪。驾驶员出行不要抱侥幸心理,谨记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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