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披露,一手炮制该骗局的何氏兄弟被警方抓获后已被移送起诉,目前警方掌握到的受害人已达到60余人。市民务必要对这种新类型的传销模式保持警惕,以免血本无归。
【噱头】
投资大项目,1-2年可成千万富翁
被抓之前,何氏兄弟在株洲市租了房子,一直在发展会员。到株洲之前,来自甘肃省的他们曾先后在湖南永州、广西桂林等地行骗,每次使用的名目也不相同,但基本都是虚构有政府背景的大型项目作为幌子,以投资为名义。
从今年5月开始,何氏兄弟和同伙来到株洲市,发动下线继续发展下线,以资本运作、招募私募经济为由,让大家拿钱投资项目。他们宣传,只要缴纳69800元入会费,就可以成为业务主任,然后再发展下线,每发展一个下线就有积分,还可以按比例拿提成,积分累计到一定程度,就能成为A级别的老总,每个月可以拿到数万元的工资。
何氏兄弟承诺大家,入会之后,大约1-2年,就可以获得1040万元或者1280万元回报。在永州时,就有不少人缴纳了69800元入会,其中还不乏有人为了尽快提升自己的级别,用别人的名义多缴了69800元。
“这次报案的受害人里面,有些是从永州一路跟随何氏兄弟过来的。他们因为没有拿到承诺的回报,所以一直跟着何氏兄弟,两兄弟先把他们带到了桂林,在当地发展下线,想赚点钱把这个窟窿补上,结果在桂林又积累了一批兑不了现的受害人。”天元警方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介绍,最终,无法拿到承诺回报的受害人队伍越来越大,受害人只好选择报警。
该团伙发展会员的形式和普通传销差不多,基本都是熟人拉熟人、老乡骗老乡,因为该团伙大多是外地人,所以即便在株洲,他们发展的株洲本地会员也不多,基本以甘肃、陕西、河南等外省市籍无业人员为主。
【警方】
管他什么幌子,4点判断传销
目前,何氏兄弟已经被移送起诉,该案其他的涉案人员也还在追捕之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经营目的:传销通常没有商品,即便有商品也不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组织方式:传销组织者会承诺高额回报,以此“引诱”他人入会,参与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计酬方式:组织者以参与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并给予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
销售方式: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卉 蒋瑶红 余思敏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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