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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双清区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劳动纠纷案

来源:红网 作者:赵绍君 贺力平 罗文明 编辑:王津 2014-10-17 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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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现场

  红网双清站10月17日讯(分站记者 赵绍君 通讯员 贺力平 罗文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10月16日,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百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4月10日上午,被告王某雇佣原告周某到一房产公司搬门,每人工钱180元。在搬门过程中,铁门将原告周某砸伤,原告在邵阳市中西结合医院住院治疗29天,司法鉴定为9级伤残。出院后由于被告仅支付3000元医疗费,不再赔偿原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60115元。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各司其职,查明案情和争议焦点。由于证据确凿充分,合议庭在组织双方调解不成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王某疏于管理,对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周某作为已成年自然人,对其自身安全亦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其在工作中疏忽大意,对其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较大的过错,应减轻被告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周某损失75283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驳回原告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案件所涉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并耐心回答了旁听群众的提问。旁听群众说,现在这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很多,法院将庭审活动开到案发地里来,提醒干活的一定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才能有效避免产生这方面的伤害和损失,对当地群众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赵绍君 贺力平 罗文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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