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广西贵港市夫妻二人驾驶一台小四轮车,车上配置了发电机、榨油机、花生米、油桶,以现场榨油的方式沿街售卖,引来老百姓纷纷购买。绥宁县武阳工商所执法人员上前检查时发现,二人既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也没有健康证,该所当即对其立案查处。同时,对当地不了解情况的老百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说明此夫妻二人现榨的食用油属三无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事后维权得不到保障,且车上加工食用油的卫生条件也很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十几户老百姓退还了购买的食用油268斤,获得退款268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向志文 姚艳阳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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